校发〔2018〕36号
贵州财经大学关于举办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四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将于2018年6月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组织机构
校赛由贵州财经大学主办,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实验教学部共同承办,各学院协办。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协调和实施。组委会主任由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各学院负责人作为成员。
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
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参赛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
三、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鼓励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团队、其他学科竞赛团队、入园孵化的学生创业企业等携项目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加比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学院要主动对接对口帮扶的贫困县、乡、村和农户,借用学校驻村干部(支部第一书记)等资源,积极对接项目,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可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至 6月8日。
(二)校初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主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并选出10—20个团队参加校决赛。
(三)校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花溪校区笃行楼B栋102室举行)
校决赛采用答辩形式进行,包括团队现场展示(8分钟内)与评委提问(7分钟)。(校决赛评审规则参照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
学校将选拔主赛道6个团队、“青年红色筑梦之旅”2个团队代表我校参加7月在贵州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的省赛。
省赛将按照国赛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10月在厦门大学举行的全国总决赛。
七、大赛要求
(一)根据省赛要求,我校作为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改革教育示范高校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总数不少于220个,各学院至少推荐20个团队参加主赛道和1个团队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参赛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计算参赛数量,计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本院学生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大赛奖励
校赛设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秀奖若干个。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根据各学院(部)组织参赛的数量和获奖情况设优秀组织奖2个、优秀指导教师(含指导教师团队)奖若干个。
九、其他
(一)大赛通知、报名、计划书填报等均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上完成;
(二)校赛工作QQ群为:224104836,请各学院(部)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和各参赛团队成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人: 崔军 联系电话:13639075688
电子邮箱:912546793@qq.com
张柯 联系电话:18885995087
电子邮箱:423540470@qq.com
地址:花溪校区修德楼315室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
贵州财经大学
2018年5月4日
贵州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